翌日,清晨。
孟知南睡得很香,直到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柔柔透进来,她才睁开惺忪睡眼。
今天是伦敦难得的好天气,尽管雾气依然没有消散,却不再是往日那般厚重沉滞,它变得稀薄透亮,被云外阳光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晖。
光线透过绿窗玻璃,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晕,连空气中漂浮起舞的微尘,都在其中清晰可见。
壁炉熄了半夜,炉膛里还泛出点点红光,恰到好处的暖意弥漫房间。
鸭绒被里,孟知南伸了个懒腰,像只终于结束冬眠的小动物,浑身筋骨都舒展开来。
她利落的翻身下床,赤着脚轻快地走到窗边,“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更多的阳光了进来,虽然隔着一层薄雾,算不上灿烂,不过足够驱散连日来的阴郁。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连空气都变得清新了些许,远远看去,泰晤士河上的白帆小小几朵,像群可爱的玩具。
“先生!今天是个好天呢!”她冲着楼下欢快的喊了一声,声音里还有些刚睡醒的软糯,活力满满。
她哼着不知名的山西小调,换上一身加绒的湖绉旗袍,外罩鹅黄坎肩,小跑下楼,木楼梯被她踩出一串轻快的“哒哒”声。
刚到楼下,她就愣住了。
眼前吴先生早已穿戴整齐,大衣放在手边,正慢条斯理喝着一杯黑咖啡,见她下来,眼底立时盈满了笑。
“先生?今天......不开诊了?”孟知南眨巴着眼,踮脚看了看门口,那块【营业中】的小木牌果然没有挂出去。
“嗯,歇业一天。”吴桐点点头,笑意更深:“待会儿咱们出去,给你置身新衣服。”
“新衣服?”孟知南更困惑了:“咱这是要去做啥?莫非是有啥节庆?”在她认知里,只有逢年过节或重要庆典,才能特意添置新衣。
吴桐被她的联想逗乐了,摇摇头:“不是过节,是赴宴??晚上,我带你参加一个晚宴。”
“晚宴?”孟知南微微蹙眉。
她父亲在山西也算一方乡绅,家宴寿宴她见过不少,不免小声嘀咕:“啥样的宴席,还得专门做新衣裳......?”
吴桐闻言,笑容里多了些难以捉摸的意味,他望向窗外被淡金色雾气笼罩的街景,轻声道:
“或许比皇宫的御宴还要紧些,过了今晚,往后咱们的许多事情,恐怕......都会变得不一样了。”
他的语气让孟知南心头莫名一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不多时,二人出了门。
莱姆豪斯的街道一如既往的喧嚣,报童在街角挥舞着报纸卖力吆喝;卖花女臂竹篮站在街边,篮子里是温室养出的洋甘菊;隔壁福建杂货铺的咸鱼味,能传遍半条街......
就在他们路过一个巷口时,几个穿着粗劣工装,头发染得焦黄的“伯明翰小子”,正聚在那里抽加过料的烟。
他们看到二人,立刻爆发出粗野的大笑,纷纷对着孟知南吹起流氓哨。
其中一个满脸雀斑的小子更是毫不掩饰,用手指拉扯眼角,做出极其侮辱性的眯眯眼动作,对吴桐大喊:“你就是那个报纸上的青虫吧!你平时吃不吃狗肉?”
一石激起千层浪,他的同伴们大笑着,用俚语夹杂着脏话高声起哄,孟知南听懂了他们话里的恶意,下意识想要开口,结果被吴桐往自己身侧轻轻一拉。
他没有言语,只是摇了摇头,加快步伐带孟知南穿过了这片是非之地。
在走出一段距离后,他们进了附近一家看起来还算洁净的英式餐馆,打算在这儿解决早饭。
店内陈设朴素,四面装饰着深色木质护墙板,空气中充斥着咖啡、煎肉和烤面包的混合气味。
店主家的孩子只有七八岁,见有客人来了,小围裙都来不及脱,飞跑着迎了上来,大喊“Good morning!”,丝毫没有因为他们是华人就冷眼相待。
孩子热情的引他们入座,转头跑进厨房,很快端来了英式的寻常早餐:两盘滋滋作响的煎鳕鱼配水波蛋,几片烤得焦黄的吐司,一小碟黄油,还有一壶热气腾腾的红茶。
“谢谢。”吴桐掏出一张钞票,给了孩子做小费。
孟知南有样学样,她模仿吴桐的样子,往吐司上抹了点黄油,又切了一小块鳕鱼送入口中。
她细细嚼了嚼,秀气的眉毛慢慢拧成一个小疙瘩。
“先生。”她终于忍不住,放下刀叉,小声抱怨道:“这洋人的吃食,好看是好看,可这鱼没滋没味,这蛋也寡淡......还不如他老家一碗热腾腾的臊子面得劲呢!”
吴桐看着她那副委屈又认真的模样,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先生啊。”想起刚才的事,孟知南就有些生气:“那群坏小子真是太烦人了!您为什么由着他们说您啊!?”
吴桐摇摇头,他轻声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况且他们是街头帮派,行事没规矩,不至于和这种人正面冲突......”
其实。
只有他自己知道。
过了今晚,自己的身份,将会完成鱼龙之变......
视角转回街区。
陋巷深处,那几个伯明翰小子像一群聚集的鬣狗,他们用匕首漫不经心的削着墙皮,夹着脏话的俚语一句接一句。
亵渎的争论愈演愈烈,他们粗鲁大笑,臆测那个东方娃娃是不是像中国餐馆的外卖一样,把雪白的小笼包和需要掰开的幸运签语饼,打包送到身边男人的床上。
殊不知,他们送走了条潜龙,引来了条龙。
巷子的另一边,一道人影无声逼近。
来人正是昨晚在协天宫拳打三家的年轻人。
他还是昨日那身装束,唯一不同的是,他今天系了条新腰带,背后还背了个狭长的布包,看长度和模样,像是把层层包裹后的兵器。
那几个小混混很快注意到了他,大呼小叫着拥了上来。
他们把眼前这个不算高大的东方身影团团围住,一边推搡他的肩膀,一边青青虫的叫,全都挤出一双眯眯眼,腆着脸往前凑。
年轻人的神色古井无波,他只是默默叹了口气,低低叨念一句:“应该误不了时辰......”
几秒钟后,从巷子深处,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短促惨嚎声。
不过,这里可是全伦敦最混乱的东区,这样的叫喊几乎无时无刻都在发生,所以压根没有引来任何人的注意。
又过了几秒钟,一切归于平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年轻人转眼走出巷子,他手里拿着一块刚从劣质工装上撕下来的破帆布,胡乱擦了擦拳节上的血,而后随手丢进了路旁的垃圾桶里......
很快,他来到了莱姆豪斯考斯韦大街上。
这里毗邻吉尔街,是华人最早在伦敦扎根的区域之一,同样也是武馆最盛的地区,没有之一。
长风猎猎,当他踏上路央时,整条街的氛围陡然为之一变。
先前盈盈耳边的摊贩的叫卖声、行人的谈笑声、练功的呼喝声......如同被按下了暂停键,霎时变得鸦雀无声。
茶馆二楼的窗户后,看客们称奇的面孔影影绰绰;沿街的各家武馆门前,弟子们早已列队,一双双眼睛如临大敌。
黯淡的阳光透过薄雾,照亮了空气中激荡的尘埃,也映出了整条街上几乎凝成实质的敌意。
他没有去顾及那些投向自己的敌意目光,只自顾自,径直往约定的地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