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警戒,二营三营打扫战场!不管是死的活的,身上值钱的都给我扒下来!那可都是咱们的军费!”
“得令!”
神机营的战士们立刻散开,动作熟练。
这帮家伙以前大多是穷苦出身,过惯了苦日子,哪怕现在跟着江夜发了财,那股子勤俭持家的劲儿也刻在了骨子里。
“哟!这马靴不错,牛皮的!归我了!”
“这把刀是精钢的,拿回去回炉能打好几把锄头!”
原本肃杀的战场,瞬间变成了大型“捡破烂”现场。
王囤背着枪,一脚踢开一具尸体,弯腰从血泊里抠出一枚金戒指,用衣角擦了擦,傻笑:“嘿,东家,这赵王的亲卫真肥啊,这一枚顶我以前干十年长工!”
江夜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出息!小心点,别被装死的阴了。遇到没断气的,给个痛快。”
“放心吧东家,咱们办事,您还不清楚?”
……
城门缓缓打开。
沈秉钧在几名亲卫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走了出来。
刚一出城,那股浓烈到实质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直冲天灵盖。
“呕——”
几名没见过大场面的文官当场就吐了。
沈秉钧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用袖子捂住口鼻,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被鲜血浸透的土地上。
越往前走,他的心就越凉。
太惨了。
到处都是碎肉,到处都是焦黑的尸体。
沈秉钧抬起头,目光穿过层层叠叠的尸体,落在远处那个正站在一辆巨大铁车旁的身影上。
江夜正靠在车头,手里拿着一个水壶,仰头灌了一口水,神态轻松惬意。
看到这一幕,沈秉钧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敬畏,甚至……是恐惧。
这个曾经在他眼里只是有些小聪明的乡下女婿,如今却变得让他完全看不透了。
“岳父大人。”
江夜早已看到了沈秉钧,放下水壶,随手把狙击枪扔给旁边的警卫员,大步迎了上来,脸上挂着笑容。
“让您受惊了。”
沈秉钧颤抖着伸出手,指了指不远处那挺刚刚停止咆哮、枪管还冒着青烟的马克沁重机枪,声音嘶哑:“贤……贤婿,那……那是何物?”
刚才在城头上,他亲眼看到这黑铁疙瘩喷出火舌,瞬间将几千骑兵撕成碎片的恐怖场景。
那画面,成了他这辈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哦,那个啊。”
江夜回头看了一眼,随意地摆摆手,“那是一种……嗯,稍微快一点的连发火铳。”
沈秉钧松开亲卫的手,像是着了魔一样,一步步朝那挺重机枪走去。
走近了,才看清那厚重的护盾,和粗大的水冷套筒,还有那一长串黄澄澄的弹链。
空气周围还残留着高温扭曲的波纹。
“这便是……神器吗?”
沈秉钧喃喃自语,眼中满是迷醉与恐惧。
在这个冷兵器为主的时代,这挺机枪所代表的,就是无法抗拒的天威。
他颤巍巍地伸出枯瘦的手指,想要去触碰那冰冷而充满力量的枪管。
“哎,别摸——”
江夜刚想开口提醒,却已经晚了。
“滋——”
“啊!!”
沈秉钧的手指刚一碰到枪管,一股灼烧感瞬间传来,疼得他猛地缩回手,指尖已被烫起了一个大水泡。
“烫!好烫!”
沈秉钧捂着手,疼得直吸凉气,但眼神却更加惊恐。
这铁疙瘩打了这么久,竟然还能这般滚烫?
“都说了别摸,刚打完几千发子弹,能烤熟鸡蛋了。”
江夜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抓过沈秉钧的手看了看,“还好,只是烫伤,回去抹点烫伤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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