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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迈着大步来到了养心殿门口。
“乔榕见过,世子!”
程风停住脚步端详一下眼神四处游走的乔榕,伸手勾勾他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你怎么也戴上这玩意了。”
乔榕羞答答地低下头,眼睛盯着鞋尖,有些难为情地说:“太子让我戴的,他说公子哥都戴珍珠,他说配戴珍珠是我们奉乞的风气,他戴我也要戴。”
因为奉乞盛产珍珠,大街上随处可见佩戴珍珠的男女老少,这东西在别的国家是宝,在他们奉乞都快成为砖头瓦块了,小孩下河随便摸两只蚌也能开出一把珍珠来,可是这东西挂在清冷的乔榕的脖颈上,怎么看怎么别扭。
程风再一低头,乔榕的鞋子上还嵌了一圈的珍珠,个头颗颗饱满圆润,正好绕鞋面一圈。
乔榕见程风观察他的鞋,难为情的搓着小步子,想把脚藏起来又没处藏。
“这也是攸宁那小子逼你穿的?”
乔榕苦着脸点点头:“我不穿这鞋太子不让我跟他一起出来,说什么跟班要有跟班的样子。”
“真是个好小子。”程风就没见过这样打扮的跟班,他瑶瑶头朝着养心殿里面去了。
程风给万敛行见了礼,万敛行就朝他招手,“风儿,快过来吃饭。”
桌边一共四个人,万敛行左手边是随从,右手边是程攸宁,前面是随影。
攸宁起身殷勤地给程风倒酒,“爹爹,你怎么才来?我们吃上好一会儿了。”
“收到你的飞鸟传书我就来了,最多耽误一炷香的功夫。”
程攸宁算算时间,“哪不对啊,我是早上让它给爹爹送的信,看来它又偷懒了,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