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风的喜欢不像作假,拿过来后就三下五除二的咀嚼入肚,动作那叫一个快。
好吃,太好吃了,肉烤的很焦,但是又不失油香味。
而且上面不知道撒了什么东西,把香味完完全全的激发出来,让人吃了忍不住还想吃。
烤肉素菜居少,基本上都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多,穿了将近五十串呢,吃个够。
他们来京的路上最多烤点野兔野鸡吃,平常都是吃的干粮,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因为是在院子里烤的肉,所以香味在附近几座宅院上空不停飘散,不管是吃了饭还是没吃饭的人都闻到了这股香味。
附近邻居被香味折磨的实在无法忍受,就开门去看是谁在吃好吃的,最终全部在林清欢门口聚集。
“这家是新搬来的吧?我记得以前住的是一对老夫妻,据说要回乡下去养老,应该把房租卖出去了。”
“昨天都还没动静呢,应该是今天搬来的。”
“哎哟,不管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实在是他们做的饭菜太香啊,我这肚子里的馋虫不停的叫,可把我折磨的不行啊。”
“你以为我不是吗?这刚吃完晚饭,肚子都胀鼓鼓的呢,闻到这香味口水又流出来了。”
“不如我们敲门问问看他们在吃什么?能否卖一些给我们尝尝滋味儿?”
住在京城的人不说非富即贵吧,最起码都是有点底蕴的,而且教养都挺好,也做不出占人便宜的事儿来。
他们贸然敲门本身就是不礼貌的一种行为,如果再提出蹭吃蹭喝的话,真是让人无地自容。
一个人有这种想法立刻就有两个三个,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敲门看看。
屋内,林清欢他们正吃的如火如荼的,就听见有节奏的一阵敲门声,他们还以为是王秋菊带着孩子上门了呢,也就没想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