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六点三十七分,这座城市的黄昏总是来得仓促而敷衍。太阳从西边天际线沉下去之前,把最后一点余温吝啬地洒在“欣荣家园”的外墙上,七栋十二楼的窗户反射出一片金橘色的光斑,像某个匆忙间留下的标记。
张露茜把钥匙捅进锁孔的时候,门那边已经传来了爪子刨地的声音。那道门还没完全推开,一团金色的影子就从缝隙里挤了出来,直往她腿上扑。
这只金毛犬叫思琪。它用湿漉漉的鼻子拱她的手心,尾巴摇得整个后半身都在晃,喉咙里发出那种只有见到主人时才有的呜咽声。三年了,每天都是这样。不管她几点回家,推开门的瞬间,这双琥珀色的眼睛一定等在玄关深处,像两盏不会熄灭的小灯。
“好啦好啦,妈妈换鞋。”
她把通勤包挂在玄关的挂钩上,蹲下来揉了揉思琪的脑袋。那层金色的毛发柔软温热,指腹能感觉到下面头骨的弧度。思琪伸出舌头舔她的手背,一下,两下,很轻,像某种确认。
厨房的灯亮起来。张露茜从冰箱里取出早上解冻好的鸡胸肉,切成大小均匀的丁,然后打开灶火,把切好的肉丁扔进小奶锅里焯水。水汽蒸腾起来的时候,思琪已经趴在了厨房门口,下巴贴着地板,眼睛跟着她的手来回移动。
这种时刻总让她心里发软。整个白天,她在写字楼的格子间里对着电脑屏幕改图,听主管挑剔字体的大小和颜色的饱和度,听同事讨论周末去哪家新开的网红店打卡。那些都像隔着一层玻璃,热闹是热闹,但跟她没什么关系。只有回到这个六十平米的房子里,看到思琪趴在那里等她,她才觉得这一天真正结束了。
肉丁捞出来沥干,再舀两勺狗粮,烫几朵西兰花,最后浇上中午熬好的骨头汤。不锈钢食盆端到思琪面前的时候,这只平日里一听到“吃饭”就激动得原地转圈的狗,却先用鼻子碰了碰她的手背,然后才把头埋进食盆里。
张露茜就蹲在旁边看它吃。耳朵竖着,偶尔抬头瞥她一眼,像是在确认她还在。三年前从救助站把它带回来的时候,它才两个月大,瘦得肋骨一根根凸出来,在笼子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看人的眼神又警惕又渴望。工作人员说它是在雨夜里被人装在纸箱里扔在门口的,箱子上用黑色记号笔写了三个字:求收养。
如今它已经长成了一只漂亮的大狗。金色的毛发浓密油亮,身体匀称结实,走在路上经常有人夸“这狗养得真好”。只有张露茜自己知道,其实是它在养她。养她的作息,养她的情绪,养她在这个城市里摇摇欲坠的归属感。
七点二十分,窗外的天彻底黑了。远处的街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从这条街蔓延到那条街,像某种无声的信号。
“走,思琪,散步去。”
思琪的耳朵瞬间竖得笔直。它几乎是弹起来的,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玄关,端端正正坐下,尾巴在地砖上扫来扫去,等着她拿牵引绳。张露茜换上运动鞋,把手机钥匙塞进帆布包,然后弯腰扣上牵引绳的卡扣。金属轻响的瞬间,思琪已经用鼻子顶开了虚掩的门。
老城区的巷子是她们走熟了的。两边种着几十年的法国梧桐,枝桠在上空交错纠缠,把天割成不规则的细条。墙角爬满了爬山虎,叶片密密匝匝遮住下面斑驳的墙皮。这个点正是家家户户做饭的时候,空气里飘着各种食物的气味,红烧肉,煎带鱼,蒜蓉炒青菜,混在一起,竟然意外的和谐。
思琪走得不急不慢,牵引绳松松垮垮垂在她们之间。它隔几步就停下来,把鼻子凑到电线杆或者墙根底下使劲嗅,嗅完了还抬头看看张露茜,好像在跟她汇报什么。
“闻到什么了?”她笑着问。
思琪的尾巴摇两下,继续往前走。
巷子走到一半的时候,路灯突然变得稀疏了。这一段路两边都是待拆迁的老房子,门窗用木板钉死,墙上写着大大的红字“拆”。没有人家住,自然也就没有灯光。只有每隔几十米才有一盏路灯,在石板路上投下一小圈昏黄的光,光与光之间的那段路黑漆漆的,像某种断裂带。
张露茜攥紧了牵引绳,脚步不自觉地加快。思琪的耳朵转向身后,身体微微绷紧,走路的时候侧着身子,把她护在里面。
脚步声是从后面传来的。
很急,不是散步的那种节奏,是跑,是追,是某种带着恶意的逼近。
她还没来得及回头,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侧面撞上来,肩膀狠狠磕在墙上,火辣辣的疼。手里的牵引绳脱落了,肩上的帆布包被什么勾住猛地一扯——
包没了。
等张露茜扶着墙站稳,只看到两个穿连帽衫的背影正在前面狂奔,其中一个手里攥着她的包,包带在夜风里飘。
“抢——”
第二个字卡在喉咙里没喊出来。
因为她看到思琪动了。
在那两个黑影撞上来的瞬间,这只平日里连见到陌生人都只会摇尾巴的金毛犬,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当那个帆布包被扯走的刹那,它没有叫,没有发出任何警告,只是四肢的肌肉骤然绷紧——
然后它蹿了出去。
金色的身体像一支离弦的箭,瞬间射入那片昏暗的巷子深处。牵引绳从张露茜的指间滑脱,她只来得及看到那个越来越小的金色影子,和前面两个惊慌失措的黑影。
“思琪!回来!”
它的名字被抛进夜色里,没有任何回应。
思琪听不到主人的声音了。此刻它的世界里只剩下前面那两个奔跑的人形,和空气里那股陌生的、混合着汗味和烟味的气息。那个气息里有主人的帆布包——那上面有主人的味道,有每天挎着它出门时留下的、独属于主人的气味。那气味原本应该安安稳稳待在主人身上,现在却被别人抢走了。
它要追回来。
金毛寻回犬的奔跑时速能达到三十公里以上。思琪的四爪在石板路上急促起落,踏出细密而轻快的哒哒声,像某种节奏越来越快的鼓点。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带着这座城市夜晚的复杂气味,但那些都不重要。它的眼睛死死盯着前面晃动的黑影,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追上去,拦住他们,把主人的东西要回来。
两个劫匪回头看的时候,那张狗脸已经近在咫尺。金色的毛发在昏暗的光线里像一团移动的火焰,眼睛亮得吓人,死死盯着他们。
“有狗追来了!”其中一个的声音都变了调。
“扔了包!”
帆布包被扔在地上。但思琪没有停。它要的不是包,是这两个弄疼了主人的人。它要继续追,要咬住他们的裤脚,要让他们停下来,要等主人过来处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