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的灯亮得晃眼,不锈钢台面被擦得几乎能当镜子照,空气里飘着一股橄榄油、黄油和煎肉混合的浓郁热气。林远拉开靠墙那张小桌边的椅子坐下来,桌上已经摆了一副餐具,白瓷盘边沿搁着一把刀叉,旁边是一杯已经倒
好的红酒,酒液在灯光下泛着深邃的宝石红。
戈登没有回头。他正在灶台前处理一口厚底平底锅,手腕轻轻一抖,锅里的食材翻了个面,落回锅底时发出均匀而悦耳的滋啦声。他把火调小了一档,然后转身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砧板,上面搁着一盘已经切好的蔬菜,颜色鲜
亮,边缘整齐得像用尺子量过。
“你今天晚上什么菜单?”林远靠在椅背上,端起那杯红酒喝了一小口,单宁的涩感在舌尖微微化开。
“你吃就知道了。”戈登的声音从灶台那边飘过来,带着点主厨特有的傲慢,“别问太多,问了也是白问,保持点惊喜感。”
林远笑了一下,没有追问。他坐在那里,看着戈登在灶台前移动——从平底锅到烤箱,从料理台到水槽,每一步都走得利落,没有多余的停顿。后厨里只有火苗舔舐锅底的呼呼声,刀具碰砧板的脆响,以及偶尔烤箱定时器发
出的短促蜂鸣。戈登干活的时候不说话,但那种沉默和他平时在节目里那种紧凑而精准的节奏是一样的——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肌肉记忆已经接管了一切。
第一道菜上来的时候,林远面前的餐桌上多了一个白色深盘。盘中央卧着一块煎至三分熟的扇贝,表面泛着金黄色的完美焦壳,旁边点缀着几滴深绿色的香草油和一圈浅色的柠檬酱汁。扇贝边缘微微卷起,中间的肉质还保持
着半透明的湿润光泽,热气带出海洋的鲜甜。
戈登放下盘子,顺手用毛巾擦了擦手,没有立刻走开。“先吃这个。后面的还要等一会儿。”
林远切了一小块扇贝送进嘴里。外层焦脆,内部柔嫩,几乎不需要咀嚼就在舌面上化开了。酱汁的酸度和扇贝本身的甜味在口腔里交织,余味干净,没有多余的油脂残留。他放下刀叉,满意地点了点头。
“比我在你节目里看到的那些扇贝好吃多了。这焦壳煎得真漂亮。”林远指了指盘子,“我平时在家里煎,为了出这层壳总忍不住用铲子去压,结果汁水全跑光了,肉也老了。
戈登正在返回台的脚步顿了一下,侧过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外行才干这种事。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夸你。你在节目里做的扇贝,观赏性更强,这道是专门为了吃的。”林远端起酒杯,“不过说真的,诀窍在哪?”
“锅温,还有耐心。”戈登一边用镊子给下一道菜的配菜摆盘,一边头也不抬地说,“扇贝下锅前,必须用厨房纸把表面水分彻底吸干。锅要烧到微微冒青烟再下油。下锅后手别贱,别去压它。等美拉德反应完成,它自己会从
锅底‘脱模’。你强行翻面或者用铲子压,等于在给它上刑,水分全挤跑了。”
“受教了。”林远笑着举起酒杯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