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
按照道家的道德观,道是自然规则,德是万物天性,做事只要不违背自然规则和万物天性,就不违背道德。
趋利避害,是“天之道”,是动物的天性。狼肯定要吃羊,不会因为讲仁慈而改吃草,那样它会饿死,对它不利的事,它肯定不干。羊也不会等着狼来吃,它不会有“舍已为狼”的觉悟,它会拼命跑,不跑行吗?两下半就全被吃光了。
趋利避害同时也是人的天性。买东西的时候,你不会眼睁睁看着便宜的不买,非要买高价的;走路的时候,你不会眼睁睁看着前面有个坑,还要一脚踩下去,除非脑子有病。
利已是人的天性。儒家把利已和利人对立起来,提倡重利人,轻利已;先利人,后利已,从逻辑上来说,就是不成立的。
就以扶贫工作来说吧,你不能永远扶着他吧?关键还得靠他自立。所以,扶贫重在让他自立,而不是让他一直需要你扶。
再比如爱孩子,你不能溺爱他,要让他学会自爱。如果因为你的溺爱,导致他不懂得自爱,那么你不是在爱他,是在害他!所以,你如果真正爱他,就要让他自爱,而不是让他靠你的爱过日子。
同样的道理,你要利人,对人好,还不如让他自利,让他学会利已。他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比你对他好更为管用,因为他不可能永远靠你来维护。
由此可见,利人和利已其实并不矛盾。儒家把义和利对立,把利人和利已对立,根本就是狗屁不通。
和儒家提倡“先利人、后利已”的观点不同的是,道家提倡“先利已,后利人”。这样才是符合人的天性,符合客观事实的。
道理很简单。一个自己都不能自立的人,他有什么能力去帮别人?一个不懂得自爱的人,他懂得怎么去爱别人吗?一个连自己的事情都处理不好的人,他怎么去处理公共事务?一个连自己的利益都保不住的人,他怎么去维护大家的利益?
比如跑跑,如果他手上没有那么多法宝,能在和慕兰人的大战中力搀狂澜吗?能在封印无边海的魔气时出那么大的力吗?
所以老子说,只有懂得自重的人,才可以把天下寄托给他;只有懂得自爱的人,才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他。道德经第十三章。。。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
儒家的“重义轻利”、“先人后已”,根本就是孔夫子的一厢情愿,完全不具备现实的可能性。哪位道友在现实生活中,有见过这样的人:总是先考虑别人,后考虑自己;总是先让别人捞足好处,自己白干也无所谓?
天天不得不把“义”字挂在嘴边,实际上你又只是凡人一个,做不到不食人间烟火,所以大家就说一套,做一套,变得越来越虚伪。
凡人这本书,好就好在真实。它一把扯开罩在现实世界脸上的温情面纱,擦去那层厚厚的脂粉,让它的真实面貌暴露无遗,这也许会让儒家卫道士们感到恼火,贫道却要大声叫好。因为贫道宁愿看到真实的丑陋,不愿意看到虚假的美丽。更何况在贫道看来,真实的才是美丽的,虚伪的东西,装饰得越漂亮,就越让人感到恶心。
(四)
在凡人书中,自私自利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而是人的天性,那凡人会不会助长“唯利是图”之风呢?
不会的。因为凡人一再提示:在“趋利”的同时,要注意“避害”,唯利是图是有害的。
利和害往往是连在一起的。比如第八百三十章《吞婴》中,跑跑和紫灵好不容易找到了灵烛果,紫灵深吸了一口气,一扭秀首,冲韩立建议的说道:“我这就过去,将此果摘下,省的夜长梦多”。巨大的利益就在眼前,激动是难免的,连紫灵如此理智的人,都有些失态了。但如果真就这么过去,也许就要对她造成伤害了,看守灵果的异兽可不懂怜香惜玉的。
在利益面前,最容易发生的问题是“利令智昏”。比如前例中的紫灵,在灵烛果面前,智商最少打了五折。
所以老子说:五彩斑斓让人眼花缭乱;靡靡之音让人听不到其它东西;山珍海味吃腻了,嘴巴就会没感觉,你的味觉就退化了;经常参加很刺激的活动,人会越来越疯狂;珍稀的灵药、法宝、炼器材料,会让人智商降低,行为失常。道德经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第八百二十三章《血咒解禁》中的南陇侯和鲁姓老者是最典型的例子。二人对此行的危险已有所觉察,比如鲁姓老者就提出水潭如此之深,苍坤上人怎么可能知道下面有血咒之门的存在?而本章节“南陇侯和鲁姓老者一看清楚石门的碎屑后,脸色均都大变起来。这些碎石屑切口处,竟然象人一般,汩汩地流出暗红色的黑血来。而那种腥臭气息,正是从这些黑红之血中传出。此种情形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可见古修们对后人可能发现并尝试破开禁制的行为,早已有所预料,并以此方式作出了警告。二人显然已接收到这一信号,才会脸色大变,其实心里已有一定的警惕。但接下来在古魔变出来引诱他们的“天元果”、“补天芝”、“金雷竹”面前,两位奸猾似鬼的老头,脑子进水了,智商降低了,行为失常了,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最终成了古魔的点心。而古魔懂得变化出灵药来引诱他们,显然对于人的天性极为了解,把握得很到位。
在“趋利”的同时,如果不懂得“避害”,是要死人的。如果为了贪图一点好处,赔上一条性命,那真是划不来。老子嘲笑说:名声和性命相比,哪个更亲?性命和财物相比,哪个更重?没捞到好处与赔上条性命相比,哪个更糟?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
跑跑却总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第八百三十一章《异兽》中,面对紫灵提出去采摘灵烛果的请求,跑跑很冷静:“不用心急,此灵草待在此处如此多年,不可能没有什么东西守护的。否则,外边即使有幻阵遮掩,灵果也早被其它灵兽吞噬了”。在巨大利益面前,他还能理性地分析:“你看那灵草顶部有两处明显被咀嚼过的残痕,应该有两枚灵果被守护古兽生吞过两次了”。正是凭着超乎寻常的冷静,不会被眼前的利益冲昏头脑,总在适当时机做适当的事,跑跑才能屡屡得手。
(五)
怎样才能在“趋利”的同时,又做到“避害”呢?关键在于在“逐利”的同时,要时刻牢记:不可“利欲熏心”,要懂得适可而止。老子说:执着追求圆满,不如适可而止;锋芒毕露,小命不长;钱太多了,很难守住;富贵骄横,自己找死。事情做得差不多了,就要懂得收敛,这就是天之道。道德经第九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过于热衷,必然要付出更大代价;过于敛财,必然要遭受更大损失。懂得知足,就可以免于遭受屈辱。懂得适可而止,就不会遇到危险,可以平安一世。道德经第四十四章。。。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跑跑深谙“趋利避害”之道,他能危机四伏的修仙界中独善其身,混得风生水起,绝非偶然。他虽然贪财,却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利欲熏心”,要保持清醒头脑。在第四百九十六章《真假难辩》中,跑跑想把灵泉收走,元瑶说不可能,灵泉早就被虚天殿主人,用高深禁制和整座内殿连成了一体。“听了这话,韩立露出一丝失望之色,但转念一想,又哑然失笑起来。他变得似乎有些太贪心了,一见到宝物就马上起了占为已有的念头。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他可不想落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下场。想到这里,韩立暗自警戒自己一番。”
跑跑很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第八百二十章《血咒之门》中,银月问跑跑:“主人,你真的就此离开了,那二人分明有些事情瞒着主人的。那具骨骸似乎也有些问题的”。跑跑淡淡地说道:“此事我当然知道。多半牵扯到其它什么宝物吧。虽然我也有些动心,但是我现在更关心的,还是灵烛果的事情不管南陇侯二人有什么图谋,我都不想再插手下去”。正是这种适可而止,不贪多求全的心态,帮助跑跑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祸。
再比如第一千零六章《铸灵堂》中这样写道:“他虽然知道昆吾殿、灵宝阁这样的去处更可能寻到重宝。但去的修士肯定不少,他可没兴趣为此拼上小命。既然已经得到了培婴丹,这次能安然逃脱此地才是最根本的”。最终跑跑选择了“十有八九不会有人而他又感些兴趣”的铸灵堂。
类似这样的例子,凡人中比比皆是,可见wy并不是灵感一闪,偶一为之。“趋利避害”的思想,是贯穿全书始终的。
既肯定“以利为先”,又强调适可而止,反对“唯利是图”,这就是凡人的真实之处,也是成功之处,也是最吸引贫道之处。
。。。。。。
收集整理人:妹妹拖着洋娃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