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五,新年快乐呀!)
对沈星宇来说,甭管是明星声明还是工作室的律师函....
这些东西毫无意义!
毕竟,在他那个年代,律师函警告,已经成为一个梗了!
曾几何时,明星面对争议的第一反应是开新闻发布会澄清,或是接受媒体专访..
后来,他们的标配变成了互联网上的一纸电子版律师声明,也就是传说中的律师函。
再后来,随着明星们一次次在发布律师声明之后被打脸,网友们淡定了许多...
总之,明星嘛,尤其是流量明星,不管是被恋爱、被结婚、被出轨,还是嗑药、嫖娼、约炮,只要相关言论对自己不利,通通都可以“律师函”警告...
不过沈星宇懒得发声明还有一个原因:“哥们是不是升咖了?”
“啥意思?”
“我记得你之前嘲讽我...说我跟杨蜜炒绯闻,简直异想天开...现在,事实摆在你面前!”
“...对对对,你升咖了...”
“但我微博粉丝数量还没到2000万...要不,你给我买一点?”
“已经买了100万了...”
“看来玩微博的是不多了哈!”
“...对,不多了!”刘旭东憋了半天,还是来了句:“但杨天寶的粉丝数量破八千万了!”
“我靠...”沈星宇惊讶,随即狐疑问了句:“但我看她的粉丝活跃度还比不上我...我的超话榜都挤进前十了,我的转评赞数量也比她高!”
“这我就不清楚了...”刘旭东摇头,接着道:“华策那边通知我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三月份开机,让我们三月之前去拍定妆照……”
“不用试镜了?”
“咱现在是十亿票房男主角,年龄、形象、气质、片酬都是最优选项...”
“等一下...”沈星宇打断他:“你开了多少钱?”
说到这个,刘旭东一脸不爽:“咱是上个月跟他们签的演员合同,当时《扬名立万》还没有上映,我就要了3000万!”
“...很不错了....《扬名立万》我还分不到3000万呢!”
“那是电影...而且《扬名立万》,咱们的收益铁定超过3000万~”
“这么高?”
《扬名立万》还没下映呢,已经有一堆网友开始关心主创们的收入问题了....
尤其是得知男人帮们全体拿基础片酬+收益分红。
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弄到的数据:《扬名立万》制作成本1500万,宣发成本超过3000万!
他们7个的片酬都是50万,但有一样,他们会拿走分成:黄勃、孙洪磊是10%,黄雷、罗志翔还有张亦兴、王迅则是7%,沈星宇则有12%....
七人合计拿走60%的分成!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他们的数据是对的。
就一样:宣发成本....
《扬名立万》也就刚开始时候的点映花了点钱,后续的宣发,一堆品牌赞助——包括支付宝、美团、淘宝...
后来天猫国际、VIVO手机还有凯迪拉克也加入进来....
基本上宣传这块就没花钱...
内地,电影收益的大头是票房分账,大约占到90%....
按照总票房13.5亿来算,分账后大概能有4.32亿...
分账的逻辑是这样的:固定扣除8.3%,这部分是不可分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