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蓟城,都督府。
《幽州都督府理事条陈》的墨迹未干,另一道以朱砂誊写、加盖都督虎纽印的告示,再次贴满了州府六曹及各郡县衙门的照壁。与前一份着重于收拢事权、明确流程的《条陈》不同,这份新告示的标题,就让所有看到它的官吏心头一紧——《幽州官吏考成暂行条例》。
如果说《条陈》是画下了权力的边界和运行的轨道,那么《考成条例》,就是确保所有官吏都必须在这条轨道上奔跑,并且要跑出速度、跑出效率的鞭子。
告示旁,有识字的胥吏大声宣读,围观官吏与好事百姓越聚越多。宣读的声音,在初春尚且料峭的晨风中,字字清晰,敲打着每个人的耳膜:
“……为整饬吏治,涤荡疲顽,革除推诿拖延、散漫无为之积弊,特颁此《考成条例》。凡我幽州在籍文武官吏,上至都督府僚属,下至郡县胥吏,一体遵行,概莫能外!”
“第一条,定时点卯,严肃官纪。州府长史、别驾、司马、各曹主事、参军,各郡太守、郡丞,各县令、县丞、主簿等一应主官,每日辰时正(上午七时),必须亲至所属衙门正堂或指定签押房,于《点卯簿》上亲笔签名画押,确认到岗。由都督府新设之‘巡察御史’(暂由督边肃政司兼领)每日随机抽取衙门,现场核查。无故缺席者,一次申斥,罚俸五日;累计三次,罚俸一月,并予记过;累计五次,记大过一次,当年考绩降等,不得升迁;累计十次……革去官职,移交法曹,以‘严重渎职、怠政’论处!”
“哗——”人群一阵低哗。每日辰时点卯,还要主官亲至!缺席三次就罚俸,十次就革职查办!这规矩,比军中还要严苛!那些习惯了“上午点个卯,下午溜个号”,或住在城外别业、来往不便的官员,顿时脸都绿了。
宣读的胥吏不为所动,继续念道:“第二条,限时办结,明确权责。各类公务文书、钱粮调拨、刑狱诉讼、工程营建等事项,依其紧急、重要程度,由发文衙门或都督府核定,明确标注办结期限!”
“普通往来文书、例行报表,自收文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办结、回复或流转至下一环节!”
“边关军情、紧急灾变、突发民乱等紧要文书,必须当日处理,不得过夜!延误者,以贻误军机、玩忽职守论,主事官员立革,经办人员杖一百,流放!”
“钱粮、军械、物料之调拨、核销,自指令下达或申请受理,五日内必须完成审核、批转、出库或拨付全部流程!”
“刑狱诉讼,初审(不含重大复杂案件)自接手案卷、人犯之日起,十日内必须审结,拟出判词!逾限无正当理由(如需补充侦查、关键人证未到等,需提前报备并获核准),主审官罚俸,相关胥吏杖责!”
“其余各类事务,皆比照此类,核定合理期限。期限标注于公文首页,随文流转。任何环节逾期,皆追究该环节主事官员及具体经办人员之责!罚俸、记过、降职、杖责,视情节及后果严重程度而定!”
限时办结!还要标注期限,随文流转,逾期追责!这简直是把每个官吏都放到了火上烤!过去那种“研究研究”、“商量商量”、“按程序走”的拖延战术,彻底行不通了。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环节负责,拖延的代价变得清晰而沉重。
“第三条,禁绝请托,严肃风纪。明令禁止各级官员,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私下接受他人请托、关说,干预司法审判、官员考核升迁、钱粮物资分配、工程营建招标、军职任免等一切公务!”
“同时,严厉禁止上官假借公务之名,向下属‘派差’、‘摊派’私事,或要求下属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本人、家族、亲故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者,与请托者同罪!视情节轻重,处以罚俸、降职、革职,直至移交法曹,依《魏律·职制》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