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城的路上,朱铭并没有骑马,而是坐在车上。
一辆青帷油壁的旧车,轱辘碾过石板缝里嵌着的碎瓦砾,发出细碎的嘎吱声。
赶车的是个老卒,头发花白,不怎么说话,只在前头挥着鞭子,时不时用陕西话吆喝一声牲口。
朱铭坐在车厢右侧,头上戴着一顶黑色大帽。
帽筒高,帽沿宽,原本是配发髻戴的。
有发髻顶着,帽筒正好卡住。
他没有发髻,帽子一扣直接滑到眉毛,连路都看不清。
于是他往帽筒里填了几团布条,帽子总算撑住了。
只是顶得有点高,他感觉自己一定很像个顶着锅盖的蘑菇。
他也懒得再折腾,就这么戴着。
车厢另一边坐着薛云岫。
她没有穿着昨夜那件月白色的交领袄裙,而是一身男装打扮。
那是朱铭让李定国帮忙找来的,毕竟身在军营,穿着个女装不方便,还容易惹出事端。
衣服大了几圈,她把手拢在袖子里,安静地坐在角落里,低着头,偶尔抬眸看一眼朱铭,又飞快地收回去。
朱铭掀开车帘往外看。
凤阳城的街道两侧全是人。
不是那种围着看热闹的人,是站着的,抱着孩子的,拄着拐杖的。
大多数都穿着灰扑扑的棉袄,一看就知道是底层的百姓,但其中也不乏光鲜亮丽之人。
而此时,这些人的脸上的表情不是恐惧,而是......高兴和感激。
“张大王慢走!”
“给大王磕头了!”
声音很嘈杂,有人在喊“张大王一路平安”,有人在喊“大王长命百岁”。
薛云岫也听到了外头的动静,微微侧过头,从车帘的缝隙里往外看。
她看着那些站在路边的百姓,微微蹙起眉,脸上的表情先是很不理解,然后变的若有所思,最终变成了恍然大悟。
“看你的样子,好像是想明白了什么。”
听到这话,薛云岫收回视线,嘴唇动了动,似乎在斟酌该怎么开口,过了片刻才小声说,
“想来是张大王要走了,百姓们觉得.....觉得可以喘口气了,所以都出来相送。”
“嗯。”
朱铭点了下头,但其实他觉得这说的并不全面,那些富户大概是这个心理,而那些寻常百姓并不是.....
至少不全是。
一来是没怎么受到贼寇的劫掠,张献忠的生存策略天然就偏向贫民。
富户有钱有粮有宅子,是现成的掠夺对象,那些寻常老百姓家里才几个粮,抢了也抢不到什么。
因此在这场浩劫中,并不像豪强士绅那般损失惨重。
这二来,就是因为领到了张大王的粮。
没错,张献忠给城中的贫民百姓发了粮食。
凤阳乃是中都,参差十万人家,这里囤积着大量的粮食。
在哪里囤积的你别管。
反正张献忠一进城,这些粮食都被接收了。
拔营了,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带不走的,索性就全分了。
从早上到现在,这些贫民百姓从贼兵手里接过的粮食,怕是比他们给朝廷交十年税剩下的都多。
尽管张献忠是个流寇头子,攻破了凤阳,烧了半座城,害的许多人流离失所。
但发了粮食,这些百姓就觉得张大王是个好人,站在路边送他,真心实意地送。
恨不得高喊张大王的恩情这辈子也还不完。
“民心”这东西有时候还真挺荒诞的。
马车拐过鼓楼,顺着主街往南门走,去与南门外的大军汇合。
街上的人相比之前少了一些,路边的铺面有完好的,也有都被烧得只剩框架的,焦黑的梁柱歪歪斜斜地撑着。
朱铭正往外看着,忽然余光瞥见薛云岫像是被烫了一下,身子猛地往车厢角落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