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宇看了看苏常欢,然后开口问道:“我虽然不知道家里面还有多少钱,不过看你这段时间应该是没有少往家里面划拉,应该是不缺钱啊,我怎么感觉你这段时间好像是非常缺钱的样子呢?”
“是啊,缺钱啊,我喜欢一些老物件,所以这个要花钱让人去收,另外另外我们也分家了,你没有觉得我们的屋子现在很小吗?一家人都挤在一块,太小了!所以我打算过段时间就买块地基,让人盖房子!”
“啊?你还打算盖房子啊?我都忽略了这个事了,你说的有道理,小苏越以后还会长大,跟我们一个屋子也不好。”
陆书宇开始有些茫然,随后就想明白了,反而还非常的赞同苏常欢的想法。
“你看看吧,这就还需要一笔钱,再有你的腿伤也快好了,到时候你无论是打算回部队,还是打算去考大学,到时候肯定要去一个新的地方,万一到时候用钱怎么办?是不是也得存点?家里面的花费呢……这些都需要钱啊!”
苏常欢“苦口婆心”的对陆书宇解释道。
陆书宇额头上一片冷汗,之前还没有觉得怎么样,结果现在听苏常欢这么一说,他反而觉得钱不够用了。
好像真的是如同苏常欢所言,家里面太缺钱了!
“好吧,你想好就成了,不过这三百年的人参难得,关键的时候能够救命,你就打算这么卖了?要知道它可不好找啊。”
陆书宇突然想起来,对苏常欢提醒道。
苏常欢闻言哈哈大笑着说道:“你就放心吧,好的人参我自然是留着了,有比这更好的,这个和那几支百年的我就拿去卖了,到时候也能够多换一点钱。”
“行吧,你想好了就去做吧。”陆书宇摆了摆手道。
……
两人商量好了,人参暂时还是放在苏常欢这里。
剩下的野鸡野兔,苏常欢拿出来一只野兔给大哥家送去了一只。
别看潘美美一直嫉妒苏常欢,甚至是背后说苏常欢的坏话,说什么苏常欢只是没有文化的村妇。
但是当苏常欢把野兔拿过来的时候,潘美美马上一脸灿烂的笑容,快步迎出来,伸手非常自然的就把兔子接了过去。
一点谦让的想法都没有!
苏常欢也没有说什么,送了兔子就走了。
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她也该做饭了。
陆书宇帮助苏常欢把野鸡野兔各自收拾了一只,让苏常欢做了,然后招呼王翠兰吃饭。
王翠兰也比较喜欢和二儿子家搭伙。
一个是因为苏常欢做饭好吃,厨艺好,比她自己做的都好吃。
另外一个就是因为苏常欢这里总是有肉,有好吃的!
而且主食啥的都是敞开了吃,也用不着节省,也不像是别人家一样,喝粥都是喝半碗水,半碗粥混个水饱。
当苏常欢做完了晚饭后,王翠兰也正好被陆书宇喊来,并且还带着一袋子粮食。
“小苏啊,我之后就跟你们暂时搭伙了,你们家粮食也不多,我也不能够占你们的便宜,这不我就这点粮食都拿来了。”
王翠兰指了指一旁袋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