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四川兵在汉中受困。湖广兵在援汉中时,被农民军击败,副总兵杨正芳及部将张士达战死。
战事失利,让崇祯很是震怒。
此时,崇祯有些怀念起了张克清。
虽然帝国之前也是兵败的事情不断,但是张克清那边总是能给他带来胜利的消息。
不过,朝廷是什么情况,张克清是不清楚了。
十月二十二日,张克清给杨秀成留下了一万两银子,让他去河南当前灾情最为严重的洛阳一带尽可能的收购土地。
为了杨秀成的安全,张克清还特意让堡中的两营骑兵来保护他的安全。
关于自己2000人的护庄队装备问题,被朝中的那些大臣搞了自己这么一下后,张克清亲自看了一遍明朝的《大明律·兵律·军政》。
上面规定是:人、马的铠甲、盾牌、火筒(一种轻型火炮)、火炮、军队旗帜、号带之类的军队制式标示物,属于违禁品。
私自持有一件杖责八十,每多一件罪加一等,私自制造并持有的罪加一等,最高判处杖责一百并流放三千里,不得判处死刑。
制造未成的,没收其半成品,不论罪。
弓、箭、刀、枪、弩、鱼叉、禾叉等,皆民间之所宜有,不在禁限之列。
从《大明律·兵律·军政》的内容来看,它对民间百姓禁兵比历朝历代都要宽松得厉害。
换句话来说,就是只要不搞军队装备的铠甲(布甲属于暗铠甲)、盾牌、火炮之类。护庄队要装备火枪、棉甲都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