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勃耸肩:“或许是我善心大起吧,就像你当初救我那次一样。”
凡妮莎眸光一亮,便不再计较罗勃的突发奇想,认真地道:“夏普先生,您的这份合同可以诚意满满,二十万联邦币获得阿卡姆疯人院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就算那里是哥谭市的西北郊区,也溢价了不少。”
“我想耶稣都知道一件事情,在哥谭市,土地是最不值钱的玩意儿。”夏普苦苦一笑。
罗勃见凡妮莎认可这份合同,二话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互相保留了一份副本。
就在凡妮莎想要上楼拿钱的时候,罗勃从桌脚的地方提起一包黑色的手提包,放在客桌上,推到了夏普的面前。
在凡妮莎疑惑的目光中,罗勃:“这里是二十万联邦币,你可以清点一下。”
二十万联邦币,相当于艾迪记者辛勤劳动两年多的工资,当然,如果算上艾迪的日常开销恐怕他要花费十年的时间才能存得这笔不的资金。
这里用艾迪来举例可能还不够合适,如果换做是路边制作葱花饼的贩,一个月三四千联邦币的工资,换算下来,恐怕这个贩需要花费三四十年的时间,才可能积累如此规模的财富。
“这些钱,你是从哪里弄来的……”凡妮莎轻声在罗勃耳边低语。
那只手也不安分地放在了罗勃的大腿上,似乎只要罗勃接下来的回答不合她的心意,就会落下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举将巨龙当头削下。
“咳……”罗勃不好实话实话,他总不能是忽悠碰巧遇到的黑社会老大哥得来的资金吧……
“这是我父亲给我留下来的财产……”罗勃咳嗽了一声,声音也低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