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名字,他不以为然的神色凝固在了脸上。
学院时期的一些记忆翻腾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芙蕾雅·诺顿?她怎么会在斯坦镇?”比利皱眉道。
“多半只是经过。她大概是要回诺里尔坦,路经斯坦镇,然后碰上这档子事。”伊桑道。
声名赫赫的女骑士,路见不平提枪就干,干翻了耍阴谋的当地贵族,救出了被暗算的贵妇人,真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好故事。
但对于某些人而言,这种事就应该只是个故事,不应该发生在现实里。
骑士是什么?骑士是贵族,或者贵族的忠诚下属,而不是行侠仗义的存在。
骑士当有美德,当行义举……这种话谁信啊!?
但偏偏就是有人信,而且还真的这么做了。
听到芙蕾雅·诺顿真实的正义故事,比利就像是闻到了翔味一样难受。
他厌恶这個女人,从学院时期就厌恶。
这绝不是因为他曾经遭到过她训斥的关系。
而是因为他觉得这女的很蠢很天真,居然真的信那些表面上的东西,而且还要求所有人都这么做!
比利厌恶她,嘲笑她,等着看她吃瘪,遭受失败,认识到世间的真实与残酷,然后一蹶不振,变成丧家犬。
但是她没有。
在学院时期,直至最后,芙蕾雅·诺顿也没有完全失败,反倒是跟她作对的人们,失败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比利当时感到了惶恐,因为差一点,他就成为了那些失败者当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