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次人家金沐晨可是出了绝对的大头,他并没有为了降低风险,而选择再找其他的投资方进来,这说明人家对自己很有信心,这让史密斯很是有一种被人承认的成就感,要知道他这样的科学家,其实对钱并不是特别看重,他们更加看重的,却恰恰就是这种尊重,和成名的成就感。
所以他也认为这样的分配非常的合适,更何况金沐晨一给就给了他五万美元,让他去中国选址,其实这不就是相当于签字费吗?
让他去中国玩而已,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老板吗?要知道自己可不是大牌运动员,居然还有签字费这样的好事,这不就是人家诚心招揽自己,信任自己的表现吗?
所以当他接过那五万美元的时候,史密斯突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老板,你就放心吧,我已经和我在中国的好几个老朋友,还有老同学都联系上了。他们大部分都在京城,也对我即将去中国的事,表示非常的高兴,都非常愿意帮忙。你放心,最多一个月,我就会给你找个合适的地方。然后咱们就开始招人,我已经给我再美国的几个朋友了电邮,不过他们都还有些犹豫,毕竟现在中国那边还没什么眉目呢,不过一旦咱们在那边的实验室要是建成了,我想他们肯定会愿意和我一起过去的。”
处于对金沐晨的真心尊重,史密斯已经不再喊金沐晨的名字了,而是喊他老板,而金沐晨也对史密斯的懂事非常满意。
这家伙看来,也和斯科特一样,并不是那种满脑袋只有科学实验的呆子吗,这样的人,倒是值得自己,好好的培养培养。
“嗯,那好,你看着办吧,反正你如果有什么不懂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我会找人帮你摆平的。”
金沐晨已经有了决定了,这次老爸和老妈回去之后,就让他们去京城,而且还得把坎迪斯派过去,这家科研所,可得让他们给自己盯紧了。
毕竟这斯科特的科研项目,他可是非常长看好的,一旦要是有成果,那效果肯定是不比斯科特的威刚研究所的分量低。
甚至从长远的角度来讲,他觉得史密斯的这家科研所,未来的成就,肯定是要比斯科特的威刚科研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