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好男人啊,这年头能将家务做到这份上的男生不多了。”
“连呼吸都带着温柔的分寸感,怪不得你们都喜欢谈恋爱呢,原来是被窝里睡着这么好的货色。”
“可恶!杀了,都杀了,一个埋北极,一个埋南极!”
万穗问:“这位是?”
夜郎大王露出一个娇羞的笑容:“这是我男朋友,网名阿煜。”
“连名字都这么像言情小说,爱了爱了。”
“我好像又回到了读高中追校园青春言情小说的那个时候,心跳加速,脸颊发烫,连指尖都在悄悄冒粉红泡泡,原来我不是丢失了少女心,原来是没有找到那个能让我心尖发颤的人啊。”
“喂喂喂,这里是评论区,不是无人区,你们能不能冷静点?”
夜郎大王看着网友们的羡慕嫉妒恨,嘴角怎么都压不住,她低头摩挲着手机边缘,耳尖微红,声音轻得像一片羽毛:“其实……我们刚在一起三个月……”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立刻转换了话题,打开抽屉去拿东西:“五百岁,我这里有一件东西,是家中长辈留下的老物件,我外婆说这东西很有灵性,能保佑我平安的,请您帮我看看。”
她取出一枚泛着温润青光的旧玉佩,纹路如云似雾,边缘已磨得圆融,背面刻着极细的“长乐未央”四字。
万穗只看了一眼,便道:“姑娘,先不要管这个老物件了,你先告诉我,你跟我说话,你男朋友能听到吗?”
夜郎大王一怔,下意识回头望向虚掩的房门,阿煜正弯腰擦地板,背影沉静,仿佛全然未觉。她轻声答:“他听不见,我的声音开得很小。”
“咦?五百岁这是什么意思?听着好像不太对啊。”
“反正我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不会又是一个要害自己枕边人的故事吧,五百岁今天是专门来拆散情侣的吗?”
“所以秀恩爱,死得快啊。”
“怎,怎么了?”夜郎大王显然也看了刚才的连线,整个人都僵在原地,指尖无意识攥紧玉佩边缘,青玉沁出微凉,那凉意顺着掌心直钻进心口。
“很好,现在你听我的。”万穗严肃地说,“立刻拿起你的包,装上身份证和手机,那枚玉佩也戴上,然后说你要出门买杯热奶茶,半小时后回来,现在就走,不要慌张,要走得冷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