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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陈年旧案(第1页/共2页)

二十分钟后,时轮酒吧。

窗外的雨已是瓢泼,黑压压的云遮住了午后最后一点光亮,墙上的时针指在下午四点,可瞧着这天都快赶上晚上七八点了。

风不小,刮了大片树枝下来砸在酒吧的窗玻璃上,有几片叶子就黏在了上面,但很快就被大雨冲刷得干净。

酒吧里安静,一来还不到营业时间,二来歌手还没上班。不过也庆幸是暴雨天,那些记者没提前来蹲坑。有保镖站在门口守着,还有些坐在不远处的角落里,时刻警备。

丁小龙被乔简临时揪回了酒吧,跟他一起匿在吧台故作擦酒杯干活实则眼睛耳朵都等着捕捉八卦的还有米欣欣。只是酒吧里的气氛太诡异了,丁小龙想放点音乐却被游子路给阻了,他说,“秦先生怕吵。”

“我选轻音乐,钢琴曲什么的。”

游子路依旧好耐性,含笑,却是始终抱着那句话不放:秦先生怕吵。

末了,丁小龙将米欣欣扯到一边,小声嘀咕,“你说他们在聊什么呢?不是都银货两讫了吗?怎么又来了?”

米欣欣从鼻腔里哼笑,“一个是帅出翔的男人,一个是貌美如花的女人,虽说合作结束了,但好感从此产生了不行啊?都是干柴烈火的年龄,这种事还用说?我倒是好奇小物啊,怎么一直盯着人秦启不放呢?”

靠窗西侧,最大的卡座。

纯木的餐桌被铺了上好的黑色天鹅绒桌布,餐布上整齐摆放白色骨瓷盘,盘中放着切好的一小段烤红薯,头顶的灯不刺眼,按照秦启的要求调成了最适合进餐的鹅黄色。

就在二十分钟前,当她怀拆着炙热的烤红薯被秦启带上车后,秦启命司机一路抵达酒吧,用他的话说,他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好好享用美食。

虽然乔简并不理解一个烤红薯怎么就成美食了,也不理解吃烤红薯还需要什么安静的环境,当然,她更不理解的是不过就是吃个烤红薯而已,需要把一张酒吧里的餐桌布置得跟米其林餐厅似的吗?

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秦启的要求变态又苛刻,她还是按照他所说的,拿出了原本要铺到自己家里的天鹅绒桌布,还有那套她在国外淘回来当成宝贝似的骨瓷盘,再配上让丁小龙冒着风雨去贵的要死的呈龙祥银器店买来的纯银刀叉,一番妆点后,那用餐一隅无论是从灯光还是从品质都能号称个高大上。

然后,她又将红薯切得整装,安放在白瓷盘中,原本就是个路边摊,现在倒成了精致的美食。

此时此刻,秦启这位食客正优雅地拿着刀叉一点点剔掉外皮,叉子下去是橙黄的肉,又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馋人可口。都说看一个人的饮食姿态可瞧出一人的素养,秦启吃得安静,刀叉与盘碟相触时竟也一点声音都没有,红薯肉入口时大小恰当,不沾唇角,举手投足文雅得当,可见他的家教极好。

这样一个男人,单是瞧着他吃东西就是个享受,更别提他本身就长得养眼。

三只红薯分了三人吃。

乔简是饿了,对面的男子再秀色可餐也抵不住肚子里的饿虫,她没秦启吃相那么赏心悦目,三下五除二吃了大只烤红薯,然后又用一杯纯净水结束了算是午餐的一餐。

最后一只红薯在小物面前,同样摆在白瓷盘里。可他一口都没动,一直在盯着秦启看。

这是小物第一次见到秦启,他这般反常从秦启进门开始到现在,这让乔简很是不解。秦启似乎对小物也挺感兴趣,跟他对视了能有个几分钟,然后问他,“你认识我?”

小物一本正经地回答他,“我觉得我应该认识你,虽然我并不认识你。”

这句话听得乔简一头雾水,倒是秦启被他的话惹笑了。这是乔简第一次见到秦启笑,是发自内心的笑,从唇角蔓延到眼里,像是盛了两束光,驱散了眸底深处的清冷。他对小物说,“真是凑巧,我跟你的想法一样,我想要不了多久,我们都会知道彼此了。”

“那你是坏人吗?”小物问他。

秦启说,“在一些人眼里,也许我会是个坏人。”

小物想了半天,跟他说,“我觉得,你应该是坏人中的好人。”

这番谈话听上去云山雾罩,但又高深得很,乔简看着秦启和小物这俩人,不知怎的就觉得他俩很像是一个世界的人。

最后,秦启诚挚邀请小物用餐,但小物更感兴趣的是秦启。刚开始乔简觉得小物这么一直盯着别人看不大礼貌,可见秦启也没什么不悦的迹象,也就任由小物去了。

乔简心头压了块巨石,虽说秦启不提,但她也不能装傻不是。于是,在吃完红薯后,她决定开诚布公。

“秦先生,对于闵潇潇满天飞的消息我也很意外。”她解释,“虽然说看上去我是得益者,但这件事不是我散布出去的。”

秦启放下叉子,端了水杯抿了口水,“我知道。”

乔简问,“那你知道是什么人散布的消息?”

“不知道。”

乔简沉默。

秦启将最后一块红薯肉叉进嘴里,吃完后,拿了餐巾纸优雅地擦了擦嘴角,问,“为什么说看上去你是得益者?难道事实不是如此吗?”

“事实是如此,可我不想要这样的关注,也不想要这种所谓的得益,我乔简可不稀罕踩着死者的消息出名。而且,他们在不断地挖我的资料……”说到这儿,她及时刹住了话头。

秦启抬眼看她,目光里有几分打量,乔简不自然地给自己挽回失地,“我的意思是,他们打扰了我。”

她看上去不大磊落,一改之前的趾高气昂,眼睛里有点别扭,就是这么个小别扭让她有了不一样的风情。黛眉微蹙,眸波流转,他这么看着她,不经意想到的却是她站在烤红薯摊前手指捏耳垂的模样,是烫着了吗?娇美可爱得像个孩子。

秦启忍不住笑了。

他这么一笑把乔简给笑愣了,又见他直勾勾地瞅着自己,忍不住问了句,“我说的话很可笑?”

秦启闻言敛了笑,轻声说了句,“好,我知道了。”

乔简闻言不解。

秦启接过游子路递上来的湿手巾,擦了擦手,“那些记者我会帮你处理,至少能还你一个安静。”

这出乎乔简的意料之外,不曾想他会替自己解围,想了想,轻声道了谢,可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时间也找不出因由来。

静默了一会儿,她终于找出不对劲的地方,这个秦启太冷静了。难道是因为没触及闵潇潇的真实死因?可绯闻就是这样,挖来了一角整片就会被揭下来,只要有人有心推波助澜,不过就是时间快慢的问题。

想了想,乔简就有心提到了帖子上的事。

“我无意间听说了一件挺奇怪的案子。”说到这里,她抬眼瞧了瞧秦启,他却无反应,可她知道他在听,嘴角隐隐一挑,“好像是在四年前也发生过月季花杀人一事,在鬼节当天,而前一年,也就是五年前还有人死于月季花之中,秦先生,你说巧不巧,这犯案的手法跟闵潇潇如出一辙啊。”

秦启这边已经吃完了,湿手巾往旁一搁,抬眼看乔简。乔简看得清楚,他眼里无波无澜,像是听了件不关己的事。他说,“我知道你在好奇一些事,但是,我想提醒乔小姐的是,好奇心会成就一个人也会杀死一个人,更何况你已经拿了封口费,不给自己挖坑的人才是聪明人。”

也就是说,今天秦启来找她纯粹就是为了吃个烤红薯,而不是算账,而他的一番警告如数被小物听进耳朵里,秦启离开后,他不停地在问她,你是在多管闲事吗?如果有生命危险的话一定要住手。

乔简诓骗小物说秦启不过在危言耸听,不要当真,可小物一本正经地跟她说,他是个挺厉害的人,你一定要听他的话。

丁小龙也过来凑热闹,“你看我就说秦启那个人不简单,连小物这么小的孩子都能看得出来。”然后又问小物,“你怎么看出他挺厉害了?”

小物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我也不知道,就是觉得他……”又是琢磨半晌,“不简单呗。”

丁小龙这下子更有底气了,瞅着乔简说,看吧看吧。

直到回了家,她满脑子还都是秦启的警告和小物的话,也许丁小龙说话善夸大其词,但小物这孩子总有跟同龄孩子与众不同的地方,不知怎的,她就相信了小物的话。结结实实地泡了个澡,虽说脑子想得涨疼,但至少身子轻松了。想来今天也是荒唐,她竟在秦启身边像个跟班似的,为他做这做那,这是她平时断不能做出的事,也别怪米欣欣一脸促狭,“呦,说什么来着,皮囊好就是通行证吧,你瞧你这不也是鞍前马后了吗?”

她一点都不想鞍前马后,可不得不承认米欣欣的话,面对着一张如花似玉的帅哥脸,她真是恨不得心来拒绝。这个叫秦启的男人有毒啊,至少她泡在浴缸里的时候满脑子转悠着的还都是他的影子。

裹好浴巾,抬手蹭了镜子的大片氤氲,镜中人肤白唇红,明眸善目。她取了干毛巾擦头发,镜子里倒影出的是一角的置物筐,置物筐里搁放的是换洗衣物。

原是目光随便一扫,却不经意瞥见了一抹红。

乔简放下毛巾,转身走到置物筐前拿起了衣服。是她今天穿的,白色长袖内搭,后肩的位置果然有一点红印,很浅的印子。她左看右看,怎么都觉得像是个手指印似的。

是在哪蹭上的吗?

她没印象,估计也就是不经意蹭上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像血,又觉得不大可能,拎着衣服回到水龙头前,用水冲洗了一下,印子就没了,还好,洗的掉,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件衣服。

洗完澡已是晚上十点,小物已经睡下了。窗外还在下雨,比在酒吧的时候要小一些,可就是这样淅淅沥沥地没完反倒恼人,乔简更喜欢大雨倾盆,然后她窝在窗子前看着外面没带伞而狂奔的行人。

手机里有条提示,邮箱里有新的邮件。

头发长了,刘海有些遮眼,她将半干的头发随意挽了个髻,刘海往后一搂,盘腿坐在窗子前看手机。

一封陌生邮件。

乔简手指一按点开邮件,下一秒几乎跳起来。

是那个叫滚蛋的人给她发的邮件,邮件的内容是关于月季花杀人事件,他说当时那件事也是听朋友说的,后来他觉得事件跟那个楼主发的太像了,所以就又暗自调查了一番。

邮件的内容很短,估计对方也是个很谨慎的人,这件事如果只是玩笑倒也好说,可一旦是真的,他在邮件里所说的事就会成为白底黑字,所以,他的话说了一半留了一半。

乔简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

电话那头响起时,她瞧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心想着对方可千万别睡下。

还好,那头很快接了电话,听声音像是在外面,风呼呼地吹,听着对方的声音有些不大真实。

是个男人的声音,在接通后乔简就开门见山报上姓名,可对方一听她的名字就恍悟道,“我知道你,大名鼎鼎的鳌太收尸人。”

乔简头疼死了,心里嘀咕着这该死的新闻。可对方很快打消了她的怨念,又道,“混户外的现在谁不知道你啊?但我在头几年就听过你的大名,挺牛啊,单枪匹马走鳌太,那可不是一般的穿越线。”

乔简呵呵两声当是应承,对于过往她也没什么好炫耀的,是她找东西在先,捡回尸体不过就是顺手的事,其实鳌太收尸人这个称号她并不喜欢。便直接问了关于月季花杀人一事。

滚蛋许是对她多少崇拜,所以也就不加顾忌,接着邮箱里说了一半的话继续描述,大抵的意思是,亲眼看见月季花吃人的是他朋友,跟那个楼主发的帖子一样,是在鬼节第二天,他朋友起个大早去买早餐,平日里都是走大街,但那天他图近就抄了小路,小路的分叉口是条更窄的巷子,他经过时总觉得那巷子里像是有什么,等走近了一看才发现是一个人死在一堆月季花里。

当时他朋友吓坏了直接报了警,可后来越想就越觉得不对劲,他觉得那月季花像是从墙里长出来的似的,然后穿透死者的身体。他便在录完口供后又偷着回了案发现场,但现场已经被清理,他觉得也许是自己想错了。

“可我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滚蛋说,“后来我去看了那道墙,上面确实有细小裂纹,不像是老化,就跟有什么东西钻出来弄裂了一样。但苦于没线索再查,直到我在一年后看见了那个楼主发的帖子,也试图联系过楼主,就联系着一次,是在他出国前,他说他也是听说,具体怎样他也不清楚,但当时死者的身份被翻出来了,两个都是爱走户外的。”

又是爱走户外的?跟闵潇潇一样?乔简静默了片刻,又问,“那五年前的那个死者呢?你说你在看到帖子后意识到不对劲,你一定也查了死者身份了对吧?”

那边笑,直攒她聪明,一下子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他承认他确实查了五年前那个死者的身份,但只探出了冰山一角,也是个走户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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