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洛的眼睛刷的一下亮了:“成交!”
于是,裴洛又颁发了今年的第三个政令。
截止三月份后,所有开垦的土地都收归府衙所有,私人不得拥有。
也就是说,你就是开垦了,这地也不是你的,各地的县衙都不给你办土地的契证,等于白忙活。
这条政令一颁布,大家都趁着最后的几天抓紧时间开垦,开垦完了就收工了。
四月初,裴洛颁布了第四个政令。
要在八个县城修筑堤坝挖水渠,还要修建县城与县城之间的道路,县城与府城之间的道路。
遇河架桥,遇山开路。
所有人都可以应征民工,只要选拔上的,老规矩,每天给两斤粮食和一尺麻木。
但是要年底结算,知府用信用保证。
因为裴洛前面的三个政令,都是说到做到、言而有信。
所以,尽管这次的报酬是年底兑现支付,老百姓们还是选择相信裴洛,因此报名处络绎不绝,到处都是拖家带口来报名干活的。
但凡是家里的劳动力能把地里的活儿干完的,多余出来的劳动力,全都来报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