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曾国藩生逢乱世,对当时的吏治腐败有着十分深刻的感受。他以平定内乱起家,始终认为太平天国运动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源***的吏治不清。“何尝不以有司虐用其民,鱼肉日久,激而不复反顾,盖大吏之泄泄于上,而一切废置不问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内乱结束后,曾国藩明确提出:要以吏治人心为第一义;务须从吏治上痛下功夫,斯民庶可少苏;若不从吏治人心痛下功夫,涤肠荡胃,断无挽回之理,内乱迟早会再次发生。
曾国藩的吏治思想主要体现为他在两江总督任上制定的《劝诫浅语》。这也成为后世为政者取法借鉴曾国藩政治资源的经典文本。现摘录全文如下:
劝诫州县四条
上而道府,下而佐杂,以此类推。
一曰治署内以端本。
宅门以内曰上房、曰官亲、曰幕友、曰家丁,头门以内曰书办、曰差役。此六项者,皆署内之人也。为官者欲治此六项人,须先自治其身。凡银钱一分一毫,一出一入,无不可对人言之处,则身边之人不敢妄取,而上房、官亲、幕友,家丁四者皆治矣。凡文书案牍,无一不躬亲检点,则承办之人不敢舞弊,而书办、差役二者皆治矣。
二曰明刑法以清讼。
管子、荀子、文中子之书,皆以严刑为是,以赦宥为非。子产治郑,诸葛治蜀,王猛治秦,皆用严刑,以致义安。为州县者,苟尽心于民事,是非不得不剖辨,谳结不得不迅速。既求迅结,不得不刑恶人,以伸善人之气,非虐也,除莠所以爱苗也,惩恶所以安良也。若一案到署,不讯不结,不分是非,不用刑法,名为宽和,实糊涂耳,懒惰耳,纵好恶以害善良耳。
三曰重农事以厚生。
军兴以来,士与工商,生计或未尽绝。惟农夫则无一人不苦,无一处不苦。农夫受苦太久,则必荒田不耕。军无粮,则必扰民;民无粮,则必从贼;贼无粮,则必变流贼,而大乱无了日矣。故今日之州县,以重农为第一要务。病商之钱可取,病农之钱不可取。薄敛以纡其力,减役以安其身。无牛之家,设法购买;有水之田,设法疏消。要使农夫稍有生聚之乐,庶不至逃徙一空。
四曰崇俭朴以养廉。
近日州县廉俸,入款皆无着落,而出款仍未尽裁,是以艰窘异常。计惟有节用之一法,尚可公私两全。节用之道,莫先于人少、官亲少,则无需索酬应之繁,幕友家丁少,则减薪工杂支之费。官厨少一双之箸,民间宽一分之力。此外衣服饮食,事事俭约,声色洋烟,一一禁绝,不献上司,不肥家产。用之于己者有节,则取之于民者有制矣。
二
劝诫委员四条
向无额缺,现有职事之员,皆归此类。
一曰习勤劳以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