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到了十八岁,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
这一年父亲上山遇到了野猪受了伤,因为治疗不及时落下了残疾,母亲带着妹妹去镇上回来遇到了二流子,妹妹惨遭被辱跳河自杀。
母亲觉得是自己害了妹妹,因为自责精神恍惚,在洗衣服的时候掉进河里,等救上来已经没了生气。
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来自于——于红梅。
于红梅是从京市被分配到他们村来的知青,据说家庭条件不错,被形势所逼,家中又刚好只有她适合下乡,这才不得不当了知青。
刚来的时候,于红梅的表现一直都是中规中矩的,除了不会干活儿外,其他的都挑不出毛病来,这个时候的人都比较淳朴,也没什么错可挑的。
但这一切都是假象,于红梅下乡并非是形势所迫,也不是她所说的家中只有她适合下乡,只是因为她跟纺织厂的一位小领导苟合被人举报。
在父母的各种人脉活动下不得不下乡当知青的。
按照约定,于红梅只是走一个过程,很快就会回去的,但事情总有意外,于红梅下乡第二个月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未婚先孕在这个年代就是耻辱。
当然在发现自己怀孕后,于红梅就写了信回去,希望那个小领导能够将她接回去,可那位因为跟于红梅的事情,被停职在家观察。
知道于红梅怀玉自然是高兴的,毕竟那位结婚三年,妻子的肚子都没有动静,家里面一直在催着生孩子,那位的压力也很大。
还私下去找医生看过,知道自己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有孩子十分艰难。
(光顾着搞新书,忘记这个文没有更新了,先替上,明天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