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棉籽的工作,太要命了!
他的手指头虽然不算多好看吧,但是也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个上面,每天晚上睡觉前他要做的工作也不少。
再者,变异钩蛇的爱,偶尔来一下还行,天天来遭不住!
隔壁能做主的人走了。
晚上,主楼灯光没有亮起。庄晓这一大家子都趴在墙头上,探着脑袋,各自发自肺腑的惋惜。
晚饭,没找落了。
棉籽,没人抠了。
小零食,飞了。
......
这可真是个坏消息!
第二日中午,庄晓和霍骁正在家吃午饭。
突然,大门被人敲响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什么情况?
今天也没听说谁要过来啊?
再者,隔壁来,都是爬墙头的?
一时间,两个人都有点懵,霍骁站起来道:“我去看看!”
“好!”庄晓应道,然后低头继续快速的吃着碗里的饭。
下午,她和霍骁还要出门一趟。
不一会儿,霍骁就回来了。
庄晓抬头问道:“是谁来了?”
“送棉籽机的!”霍骁回道,不等庄晓继续发问,他接着说,“是萧晏派人送过来的。”
说完,两个人都乐了。
有权有势就是好,要什么有什么?
不过,抱大腿也不错。
不用辛苦打拼,还能蹭一点点便利。
她,庄晓,就是妥妥的人生赢家!哈哈哈…….
庄晓的心声,霍骁不得而知,但是霍骁这会儿是真开心,这晚上二人独处的时间这不就多了。
白天,偶尔霍骁还要去上个班。
他不上班的话,庄晓偶尔也会带着火火视察个领地,约上兰虹,或者那个谁,去拾荒什么的,行程也是安排的满满的。
两个人在一块的时间,说实话,也真算不上多。
在家收拾了一番,两个人驾驶着车下了山,离开了新城,往安全区方向而去。
到棚户区时,林纪和于鸣海已经在院门口的火焰树下等着他们两个了。
一见到车子停稳,于鸣海就急忙迎了上来,笑着同二人打招呼。
庄晓看了一下腕表。
他们两个来的可真是早啊。
她和霍骁足足提前了半个小时到的呢!
“于大哥!”庄晓跳下车,先同过来的于鸣海打招呼。
只见林纪嘴角抽了抽,被庄晓这一声于大哥给惊着了。
这于鸣海早过了不惑之年,还好意思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喊哥…..脸皮真厚!
就他那年纪当人爹,都够了!
庄晓:……
倒也不用送她一个活爹!
还是死了的爹省事!
萧晏:…….
同感!
还是死了的爹好!
“晓晓,高了,也胖了……..”林老爷子说话十分慈祥,态度十分和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