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当然就是跟在哥舒翰身边的人。跟在哥舒翰身边,建功立业的机会更大,也更容易看清楚。
我笑了,没有想到我,呃,勤自励,之前的那些积累,真的让他在用人之际得到了建功立业的机会。
这个机会当然要抓住。
我笑着答应了。在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中,哥舒翰带着我离开了。
当了亲卫,我的日子可算是好多了,吃的比以前好,住的地方也比以前舒服。我的大宛宝马也跟着我享受了更好的饲料喂养,毛色也渐渐好了起来。
我微微叹息,想起了之前见到的老人和他曾经说过的话。老人所保护的只不过是万兽之王的老虎,可是,这个世界上哪里只是老虎需要保护,让它们不被猎杀?人类之间的各种斗争,有多少是人们私心杂念下搞出来的?
只不过,我,呃,勤自励,以他仅仅读了十二年书,又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习武和猎杀动物这些事情上。现在从军所做的事情,无论如何去做,也将是利弊均有的状态。战场上的厮杀,伤亡在所难免。
跟在哥舒翰身边,我才发现,哥舒翰和我,呃,勤自励,有着很多共同的话题。只是,我比哥舒翰更早醒悟。
哥舒翰醒悟的时候,已经四十岁了。在此之前,他尽管文武双全,但特别喜欢喝酒赌博,一直没有什么大出息。
如果说我勤自励是因为父母终于支撑不起我大手大脚的消费,开始用比较清晰的手段来劝我早当家,那么,哥舒翰的贵人算得上是长安县尉吧?
因为长安县尉看不起突骑施哥舒部落首领的后裔哥舒翰,认为他不过是仗着父亲是部落首领,母亲是尉迟氏是于阗王的公主,属于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