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云的发言,主要强调,
只有那些属于池葳品牌目标客群的中高净值人士,才有资格来判断,
来源于传统纹样的标识经过池葳集团的使用后是否能够与池集团建立唯一对应关系。
此刻电视机前。
一位衣橱间堆满池葳品牌货品的富太正在观看听证会。
其实她对于什么商标啊、官司啊不感兴趣,但她是池葳集团的高级VIP客户,常年购入池葳集团的品牌货品。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她是池葳包包的忠实客户,每次一有池葳的限量版包包或饰品到货,柜哥柜姐就会联系她。
凭着各种限量款,富太自觉其在太太圈的一批人中,是站在高端生态位的。
她一看到那几款标识,脑子确实唯一能够浮现出的对应关系,那就是池葳品牌,再想不到其他了。
富太推己及人,觉得叶锦云这番发言非常有道理,她拍手称绝!
现在外界对于池葳集团的议论,她也是有所耳闻的,但那又如何?
根本不影响池葳集团在她心目中的好感度。
要是这个牌子臭了,那她放了一整个衣帽间的货品怎么办?所以她自然是站在池威集团这边的。
与此同时。
池葳集团国内负责人及几位集团高层同样正在电视机前观看这场听证会。
叶锦云对于商标显著性的论述观点,之前池葳高层去大浩律所商讨对策时,张秀利等人便已经提过了。
张秀利原话:
“从商标法的角度,要判断池威集团的这几款标识是否属于经使用后取得显著性,要看的不是全社会大多数人的意见,而是更多考虑目标受众。
只要池威集团对于这几款的标识的使用,在目标客群中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智中已经建立起唯一对应关系,那就足以认定池葳的标识有显著性。”
但池葳集团国内负责人突然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他眉头一皱。
同样一番话,在大浩律所听到的,和此次在公开听证时听到的,意思是相同的,但他产生了不同的观感。
他思索后发现了,是因为叶锦云说这番话的场合不对。
这是个公开听证的场合。
叶锦云作为池葳集团代理人,公然说出,
“那些一看到相关标识会联想到传统文化元素而没有联想到池集团的人,根本不是就池葳集团的客户群体及商品受众”,
这样的话,在这样的场合公开表达,合适吗?
池葳集团国内负责人能掌控一家大型集团,且不论其立场如何,其眼光和思维无疑是拔尖的,
他觉得叶锦云这番话,可能是个臭招,
不仅会亲手给对方送分,还可能会进一步败坏社会公众中对于池葳品牌和认可度和好感度。
他继续观看听证直播。
果然,对方红星瓷厂的代理律师,抓住了这个点。
听证会现场。
叶锦云发言完毕后,主持人撒小宁再次看向申请人席。
“申请人律师,就被申请人律师刚才所言,你是否进行再次回应?”
“好的,主持人。我方再简要回应下。”
李言再次开口:
“刚才被申请人律师认为,普通国人并不是池葳集团的目标客户群体,所以无需在乎普通国人的看法,只需要看那些买得起池葳品牌货品的高端人士的意见,而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看到这几款争议标识,会与池葳集团建立起
唯一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