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午四点三十分, 温哥华机场的候机大厅里,卫坤正在等待归国的航班。
透过大厅外壁的浅灰色钢化玻璃,能看到外面正在下雨。风刮得有些急, 将道路两旁的绿化植物吹得乱晃, 远处城市被雨水冲刷得清晰明亮, 透出一抹幽蓝的冷色, 二月初的温哥华总是这么潮湿多雨。
作为加拿大境内的第三大城市, 温哥华属于典型的温带海洋气候,夏季凉爽湿润,冬季温和多雨。
卫坤盯着窗外的雨幕发呆, 他不怎么喜欢冬天,但是喜欢下雨。自从来到这里,已经连续度过两个冬天,如今他要回国了, 回去过年。
顺便去参加一个姑娘的婚礼。
【2】
虽然天气不太好,航班还是准时抵达机场。排队登上飞机,卫坤在头等舱的一个靠窗位置。不过从温哥华飞到海城要十个小时, 基本都是夜里, 即便靠窗也看不到什么景。
入夜以后, 飞机穿过温哥华的重重雨幕, 缓慢而平稳地上升到平流层。没多会儿,空姐送来丰盛的晚餐,卫坤没什么胃口, 随便喝了点粥, 然后就把垃圾收了。
将头顶的小灯关掉,他将座椅放平,调整成一个舒服的姿势, 准备睡上一会儿。
此时的机舱内非常安静,只偶尔有人打呵欠的声音,想必忙碌了一天的乘客们也都累了。比如坐在他左边那位黑人老兄,呵欠还没打完一个,已经闭上眼睛打起呼噜。
闭上眼睛是一片虚无的黑暗,身处这三万英尺的高空中,好像一颗四处流浪的须弥芥子,感受不到任何重量。
卫坤把自己放空,努力不去想任何事,然而睡意却迟迟不来。
也许是因为时间太早了吧,毕竟在晚上十点钟,正是他平时学习工作最忙碌的时候。
听着旁边那位老兄均匀平稳的鼾声,卫坤睁开眼睛,望着窗外玻璃上雨水划下的千条万缕的痕迹,心思不由得又回到两个月前。
那天似乎是个周末,他比平时起的稍晚一些。起床第一件事先打开电脑,很快洗刷完毕,他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然后坐到电脑前一边吃一边开始一天的工作。
刚打开文档,他正准备将导师打回来的论文重新修改一遍,忽然手机疯狂震动起来,微信提示眨眼间就累积了上百条消息。
不知是出了什么事,他打开手机随意扫了一眼,然后就愣住了。
从他的好友列表到那个高中班级群,所有人都在疯狂转发一个消息:
靳文燊和纪瑟瑟要结婚了。
卫坤的手指颤了一下,整个人都僵在那里,脑子里有些无法思考,连呼吸都屏住了。
她要结婚了。
虽然知道是早晚的事。
只是太突然了,他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纪瑟瑟这个名字,他有多久没想起过了?
印象里,最后一次见她,还是在京市实习的时候。某天晚上去逛超市,在那里偶遇了她。
她提着购物篮,手里拿着一包薯片,身上似乎穿着一件淡黄色的连衣裙……不,应该是白色的连衣裙吧?
他怎么记不起来了呢?
卫坤皱起眉,有种很奇异的液体突然间就涌入眼眶,激得他整个鼻腔发酸发麻,差点喘不过气来。
他有多久没见到她了?大约两年还要多吧。
自从离开京市以后,他返回省城准备研究生毕业论文,直到来温哥华这边攻读博士,从此天各一方,再未见过。
即便他有纪瑟瑟的微信,却还是渐渐断了联系。
以前逢年过节的时候,他们还会互相问候,可是后来,即便他给她发问候,她却再没有回复过。也许是因为有了男朋友的缘故吧,要和他保持距离。所以时间长了,他也不再给她发问候了,不必再去讨那份没趣。
看到同学群里,有人说,纪瑟瑟在朋友圈里发了照片。
卫坤心中怅然,却还是忍不住打开她的朋友圈。
她一向都很低调,朋友圈里除了工作相关,从不发自己的照片。所以过去两年多时间,他连她一面都不曾见过。
不过果然,最新状态显示,她就在刚刚,发了一组九宫格。
那是她的婚纱照。
盯着那组照片发呆,卫坤很想点开看看,可是又怕看完以后,更难受。
关掉手机,他站起身活动一会儿,给阳台上的几盆花草浇水,又把昨天换下的衣服洗了,刚想出去跑步,门都已经拉开,可他又关上了。
重新拿起手机,他忍不住嘲笑自己虚伪,想看看就是了,自己为难自己做什么?那么多人看她的照片,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她也不会知道,知道也不会在意。
于是怀着一种无比复杂惆怅的心情,他伸手点开第一张照片。
拿着手机看了很久,默默地仔细地看完每一张照片,包括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从圣洁浪漫的白色婚纱到鲜红耀眼的凤冠霞帔,从花田里的小清新到宫廷风的高贵典雅,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出众,纤细而娇艳的玫瑰一般美丽动人。
站在她旁边的男人,自然是靳文燊,依旧是那么冷冷酷酷的样子,但是英俊潇洒,气质卓然。
他们的笑容很甜蜜,站在一起,很般配。
下面留言有很多同学们的祝福,大都夸他们郎才女貌,说她更漂亮了,好久不见之类的。还有几个问她婚期,卫坤看到她的回复:过了年,正月初十。
过了年,她就要结婚了。
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会儿,卫坤给她留言,两个字:恭喜。
过了一会儿,纪瑟瑟回复了,也是两个字:谢谢。
时隔多年,她终于跟他说话了。
但也只能说这些。
卫坤盯着那两个字,笑了一下,然后便红了眼睛。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手上堆积着很多工作还没开始做,一上午的时间,就这么荒废了。
出去简单吃了个便餐,他回到公寓,将手机关机,然后开始忙碌的工作。
因为不想再从事汽车机械设计制造行业,他放弃了本科和研究生时的专业,另外考取了Technion电子科技专业的博士生,平日里导师最看重的就是新想法新创意。他的论文被打回来修改,原因就是策划的应用软件初设不够新颖。他想改变切入点,重新将规划的电子产品进行定位,可是整整一个下午,脑海里都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也许睡着了,只是浑浑噩噩的,做了很多梦。
第二天早晨,天不亮就醒了,他拿起手机看时间,发现有一条母亲发来的微信:儿子,今年有空回来过年吗?
卫坤想了一会儿,回复:嗯,回去。
按照学校规定,留学生每年都有一个月假期,只是他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Technion这边的学习压力很大,每个人都是顶尖的高材生,一定要非常刻苦努力才能拿到好成绩。所以过去两年,为了节省时间学习,他从未休过假,包括过年。
这次借着回家过年的机会,正好休息一阵子。转过年来再回学校,就该开始准备毕业的事了。于是打定主意,卫坤便去跟导师请假,收拾行李万里归家。
【3】
从温哥华到海城,十个小时的行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只是卫坤一直都没睡着。
也许是因为要回国的缘故,太久没回去了,忍不住有些激动,或者说是焦虑?他自己也不知该如何描述这种心情。
睡不着就睡不着吧,他不再为难自己,睁着眼睛默默看着舷窗外面幽深的夜空,不知不觉,又想起纪瑟瑟。
还记得那年夏天,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是在军训前的动员大会上,她作为新生代表,上台演讲。那天的她穿着一身崭新的迷彩服,头上扎着马尾,上面绑着一个玫红色的蝴蝶结,随着她讲话的动作,轻微摇动着。
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纪瑟瑟的入学成绩是那年的全级第一,而他是全级第二,她的总分比他多一分。
要不是那一分之差,说不定上台演讲的人就是他了。
因为心里有点不服气,在后来的日子里,他拼命努力学习,就想有朝一日,分数能超过她。
可是直到高二下学期,纪瑟瑟转学走了,他都没能考过她。
没想到,当初入学时的那一分之差,竟然是他们两个曾经最近的距离。
后来的他们,差距越来越大,她考的分数一次比一次高,是他可望不可即的程度。只有语文是她的弱项,勉强让他有了一较之力。
班里教室前面的黑板旁边贴着每次月考的成绩单,包括每个同学的名次和各科成绩。每次月考完毕,课间里总有很多同学蜂拥着围在那里看,然后热情渐渐褪去,直到下次月考周而复始。那个成绩单,卫坤也去看过,在某个晚自习后,教室里除了他,全都走光了。
他的成绩在班里,不是第二就是第三,还算稳定。但更稳定的是纪瑟瑟,她永远都是第一,分数甩第二名一大截。
他默默看着她的成绩,心里计算着自己与她的差距。除了语文,他没有一科能考过她,他要怎么才能提高上去……毫不夸张地说,她的每一次成绩,他可能比她自己记得都清楚。
渐渐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从关注她的成绩,变成了关注她,成绩反而是次要了。
有时候看到她又拿奖,她又考了第一,他甚至有种微妙的与有荣焉的感觉,甚至比他自己拿奖考第一还要开心。
然而就这样每天关注着她,半个学期过去了,他却没有与她讲过一句话。
他没有机会去跟她说话。
于是高一上学期结束,下学期伊始的时候,班里开展班干部竞选,卫坤去报名了,竞聘班长和语文课代表。
他的语文成绩一直是最好的,让他当语文课代表,所有人都支持。
但是班长的责任比较多,经常要操心费力,组织各种班里的活动。
连班主任姜老师都劝他,只当语文课代表就好了,班长太累,恐怕会耽误他学习。
可卫坤却坚持要竞聘班长。
他的竞聘演讲稿,文采斐然,言恳意切,充分表达了他对帮助同学和辅助老师的决心和态度,大家都被他说服了。
最终全班54人,他得到53票。
就这样,卫坤左肩班长,右肩语文课代表,几乎抗下整个班里大多数的繁琐事务。
他不嫌累,他挺开心的,因为他终于有理由去跟纪瑟瑟说话了。
学校开运动会,他要去问纪瑟瑟参不参加;
班里组织春游,他要去问纪瑟瑟要不要报名;
还有每天的晚自习,语文课代表要把当天的语文卷子收起来。
卫坤沿着最南边第一排开始,依次向后收卷子。到了纪瑟瑟坐的那一排,他便会含着笑意轻声问道:“语文卷子,写完了吗?”
纪瑟瑟便会哦一声,从她的书本里翻找出已经做完的卷子,递给他,然后继续埋头做题。
虽然只是一个“哦”字,每天晚上听一遍,却也百听不厌。
她的声音很好听,就像她的人一样。
素蓝校服,扎着马尾,眼睛大大的,清秀漂亮的脸庞带点婴儿肥,略微有一点稚气……她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
意识到自己喜欢她,卫坤好像怀揣着一个全世界最美好最甜的秘密。
他小心翼翼地掩藏着心事,不敢让任何人发现。
唯一一次出格,是那天晚上收卷子的时候,她对他笑了一下。
也许她不过是心情好,不经意地笑了一下。
可他却走神走了一晚上。
于是没忍住,他写了一张纸条,夸她扎丸子头很可爱,然后趁人不注意,悄悄把那张纸条夹进她的书里。
就像做贼心虚一般,他有些害怕她会发现那张纸条,会顺着字迹猜到那人是他,可是又忍不住期待她会发现。
然而等来等去,他怎么都没想到,纪瑟瑟竟然与靳文燊暧昧起来。
那个叫靳文燊的男生,长得又高又帅,打篮球也特别好,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之一。而且他家境异常优渥,是校董家的少爷,出生就含着金汤匙的那种。即便他性格冷酷暴躁、学习成绩也差,在学校里依旧有一群拥趸,还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
就是他这种校霸一般的男生,对纪瑟瑟却有些特别,光是替她拧杯子就有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