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对,张三开枪打伤的如果是村长就算了,给他定个故意伤人……还是不对,张三开枪的行为跟抢劫的行为连在一起,这算不算是抢劫致人重伤?”
“如果这样的话,单一的抢劫罪,完全就可以概括三人的行为了。”
林河看到这句话,也是忍不住眼前一亮。
理论是好理论,只可惜,这哥们着相了。
神踏马的抢劫致人重伤。
看起来挺有道理的样子,可问题是,他伤的是自己的同伴啊。
那你要这么讲的话,一个人入室抢劫,逃跑的时候不小心摔断了腿,那是不是也能算是抢劫致人重伤?
不敢想,不敢想。
林河赶紧甩了甩脑袋,将这个变态的想法驱逐出自己的脑海。
“事实上,这个故事看似是一件事情,但想要掰扯清楚其中法理的话,大家不妨将它当成两件事情看待。”
“首先,张三三人约定去村长家抢劫,最后得手逃跑,从这时候看,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三人抢劫罪是没跑的了。”
“后面,张三开枪,误将同伴王五打伤,这跟之前的抢劫罪已经脱离了关系。”
“张三开枪,主观上有伤人的想法,客观上王五也的确受伤了,这就是故意伤害。”
“至于说王五的身份,他是抢劫犯没错,他是张三的同伴也没错,如果要仔细掰扯的话,这其中有很多道道,说上两个小时都说不完。”
“但大家只要记住一样,上面的抢劫行为已经完成,这里只有张三误伤王五,王五此时的身份,就是妥妥的一个受害者。”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打击错误犯罪,再加上张三主观上故意伤人的想法,因此,这就是故意伤人。”
此番结论一出,直播间内安静了许多,似乎所有人都在消化这其中的知识点。
然而,三秒钟后,又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了。
“主播,张三主观上有伤人的想法是没错,但他想要打击的,只是村长或者是帮村长围堵追击他们的人,而王五作为张三的同伴,显然并不在这个行列当中。”
“故意伤人这个说法太过笼统了,仔细划分的话,我觉得应该是过失伤人。”
林河看到这条评论,只觉得眼前一黑。
好吧,不得不说,这一届网友已经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趋势了。
好一个过失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