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上一个故事完毕,咱们继续下一个故事。”
“话说张三和李四是好友,一年前,张三借给李四十万块钱,双方约定一年之后还账。”
“然而,一年时间到了,李四非但不还钱,还把张三的联系方式给拉黑了。”
“张三气不过,又不想白白承受这十万块钱的损失。”
“于是乎,他就想了一条妙计。”
“假装是富婆,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跟李四聊天,由于张三对李四的脾性十分了解,没过多久,张三就以投资的名义,让李四给他转了20万。”
“钱到手之后,张三的富婆账号立马注销,至于多骗到的十万块钱,张三觉得这是利息,两人扯平了。”
“后来李四意识到被骗,然后报警,警察顺着网线找到了张三。”
“大家觉得,张三的结局会是怎么样?”
林河坐在屏幕前,笑容满面的说道。
这个问题吧,从私人角度来说,李四欠钱不还,还拉黑债主联系方式,李四的人品有极大欠缺。
张三通过某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讨回这笔欠款,也无可厚非。
这种行为,也符合大多数人的价值观。
但是在法律上嘛,这个行为却是十分不妥。
果不其然,直播间里,都是一面倒的支持张三。
“什么叫骗啊,张三那叫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财。”
“对啊,好哥们之间的事情,怎么能叫骗呢。”
“警察找来了,大不了把多出来的10万块退出来就是了,张三的本金必须要留着。”
“这件事情三哥做的没毛病,我举双手支持。”
“还有这种操作?玛德,我那哥们欠我八千块钱两年了,但他又是个骚逼,明天我就试试这个办法。”
虽然,直播间里,也有少数人持不同看法,觉得张三这种行为不对。
但是在群情激愤下,很快就被海量的公屏聊天给淹没了。
看得出来,如今这社会上,朋友借钱不还的比比皆是,而法律的打击力度又不够,已经造成民怨了都。
林河轻咳一声,“首先,我给大家普及一下,张三的这种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罪的要素了。”
“首先就是张三虚构事实→使李四产生错误认知→处分自己的财产→张三获利20万元。”
“根据刑法266条,诈骗金额在3-50万的,可以判处行为人3-10年有期徒刑。”
“所以嘛,我劝大家还是不要感情用事!”
此话一出,直播间八百万网友瞬间沸腾了。
“啊,怎么会是这样啊?”
“明明是李四欠钱不还,张三只是想要回自己的钱而已。”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大不了张三把10万块退给警察叔叔就可以了,至于另外的10万块,明明是李四欠张三的钱,这钱必须是张三的。”
“楼上说的有道理,张三废了这么大的功夫,总不至于连自己的10万块都要不回来吧。”
林凡闻言,呵呵一笑。
换了个舒服的坐姿,道,“首先,我给大家说明一点,张三的行为,的确是涉及到了诈骗罪,也完全符合诈骗罪的要素。”
“至于说,为什么要如此定案呢,这其中涉及了一条刑法概念: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
“所谓公力救济,就是别人欠你钱,你可以通过法院、公安、政府、仲裁的方式要回来。”
“至于私力救济嘛,也很简单,你可以通过上门讨要、扣押物品等方式,逼迫对方还钱。”
“回到上面那个故事中,李四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责任,而张三通过诈骗的方式讨回这笔钱,就是属于刑事责任了。”